原告万某与被告周某为朋友关系。2018年5月24日,被告周某因工程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180000元,被告周某出具借条一张,借条载明:“今借到万某人民币现金壹拾捌万元整¥180000,借款人周某,XX号”,同日,原告万某通过银行账户向周某转账180000元。被告借款后,经
原告万某与被告周某为朋友关系。2018年5月24日,被告周某因工程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180000元,被告周某出具借条一张,借条载明:“今借到万某人民币现金壹拾捌万元整¥180000,借款人周某,XX号...原告万某与被告周某为朋友关系。2018年5月24日,被告周某因工
温馨提示:尊敬的用户,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李蔚律师。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李蔚律师电话(18771132005)寻求帮助。